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2〕48号)精神,省政府决定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给予资助和奖励。请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本校开展校企合作工作实际,提供本校校企合作情况和合作企业的情况。材料包括:

一、学校材料

1.校企合作情况特色简述。不超过600字。

2.填写附表1。

二、合作企业材料

1.学校在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中推荐1-2个企业,填写附表2。

2.推荐企业的基本信息。不超过200字。

三、佐证材料

根据校企合作工作基本情况,择优选取主要佐证材料。参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每个省辖市申报1-3所学校,每个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申报1所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直接报送。每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推荐1-2个合作企业。

请于9月21日18时前将纸介质材料、佐证材料复印件等一式两份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王真真。

电子稿同时发送至:zhichengjiao@163.com。

 

附件:1.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调查表(中等职业学校填报)

2.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调查表(企业填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本平台为纯公益职业教育交流平台,此篇内容为网络转载,若有内容、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更改、删除!

发布者:智探职教,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jiao5.com/post/42997.html

(0)
上一篇 2012年9月19日 上午8:00
下一篇 2012年10月14日 上午8:0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156-9272-6786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613606660@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