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立项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9日起至7月16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课题名称及姓名中有错误者,请及时与我办联系修改。
联系电话:(010)62003471,62003426
邮箱:qgb@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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