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快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步伐, 近期省政府将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会上省直有关部门要与各省辖市签订共建协议书。各地要按照2012年12月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和发改委下发的《关于编制2012-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教职成〔2012〕1153号)精神,结合全省项目规划分配指标(见附件),重新确定规划和项目学校,并补充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按照此次下达的指标,调整之前上报的项目规划类型和年度,2012年度项目已确定的,不再重新申报。原来申报2012规划年度未被评上的项目学校可进行相应调整。各省属学校此次申报只可申报特色学校。
二、补充申报和改变项目申报类型的,需按照(教职成〔2012〕1153号)文件要求,重新上报学校申报材料。
三、各地原则上按照分配的指标上报规划项目学校,多申报的不得超过项目规划总数的20%,同时对上报的项目学校进行排序。
四、已确定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纳入省级品牌示范校和特色校规划范围,该学校不再重新申报,但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建设工作。本次指标分配学校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高校和技工学校。
五、各省辖市补充申报报告需同时加盖教育、财政和发改三部门的公章。各省属学校申报报告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7月22日之前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D822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丽霞 联系电话:0371-69691879
邮 箱:69691878@163.com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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