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工作,逐步形成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5号)的要求,现就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一、高度重视,抓紧成立专门负责职业培训的机构
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是职业院校的法定职责。各地、各职业院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抓紧贯彻落实。职业院校要将职业培训摆在与学历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把开展职业培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门负责职业培训的机构,设立独立办公场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编制专项经费预算,负责统筹校内资源,组织实施本校的职业培训工作。
二、明确任务,尽快启动职业培训工作
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在职业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主动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积极承担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各职业院校要利用寒暑假、农民工返乡高峰等时机,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开展技术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进一步扩大职业培训规模。
三、抓紧落实,及时报送职业培训工作完成情况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填报“河南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河南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情况2019年报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zhiyepx@126.com。同时将(附件1、2)纸质材料于1月15日前邮寄至“郑州市顺河路29号院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培训部4楼419室”。
请各学校以后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将“河南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情况2020年月报表”(附件3)相关数据通过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网上办事”一栏(网址:http://www.vae.ha.cn/)上报。所报材料的数据将作为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量计算的主要依据,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为零报告。
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刘娜 可心萌
电话:0371—69691788 69691878
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培训部联系人:白 冰 苏全卫
电话:0371—65900927
附件:1.河南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信息采集表.docx
2.河南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情况2019年报表.docx
3.河南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情况2020年月报表.docx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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