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1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不断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主动挖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及时凝练总结做法成效,积极展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优秀成果,于2023年11月13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我厅将适时开展调研,择优报送教育部。

联系人及电话:王真真,0371-69691878

电子邮箱:zcjc@jyt.henan.gov.cn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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