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职业教育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教科研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教科研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专家人才作用,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充实完善福建省职业教育专家库。现就组织推荐职业教育专家库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职业院校校级领导和学科专业带头人,应用型本科高校、有关教科研机构从事职业教育研究、培训、教研等人员。 

二、推荐人数

1.应用型本科高校每校限报4人。

2.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和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校每校限报6人,其他高职院校(含职教本科高校)每校限报4人。 

3.省级“双高计划”立项建设高水平中职学校每校限报4人,其他中职学校每校限报2人。 

4.教科研机构每单位限报2人。 

三、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学风严谨,务实担当,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熟悉职业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职业教育有深入研究,具备较深厚的学科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和学术造诣,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并能按要求承担所委托的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8周岁以下。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专家推荐工作不属于评奖、评优或专家资质认定范畴,不发放聘书,不发文公布名单。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将统一纳入福建省职业教育专家库,动态调整。

2.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所属中职学校专家的统一推荐报送工作,有关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教科研机构直接推荐报送。

3.请于10月20日前将《福建省职业教育专家库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的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ytzcc@fjsjyt.cn。联系人:陈琳,联系电话:0591-87091322。 

附件:福建省职业教育专家库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 附件:福建省职业教育专家库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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