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全省职业院校中职组技能大赛赛项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制度,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征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01号),结合我省2016年技能大赛整体工作安排,我省组织开展全国、全省职业院校中职组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方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职业院校中职组技能大赛赛项征集工作

全国职业院校中职组技能大赛赛项的征集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征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01号)进行,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全省职业院校中职组技能大赛赛项征集工作

(一)赛项选题

赛项选题要适应我省经济与产业发展要求,特别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技艺需要;应优先考虑对接职业院校主体专业和鼓励发展的新专业。

(二)赛项设计要求

1. 根据比赛的内容或核心技术技能确定赛项名称,不以工种名称直接命名赛项。

2. 赛项设计应体现中职专业或专业大类的核心技能、核心知识、职业规范、职业精神与创新意识,能够检验参赛选手的综合职业能力。

3. 赛项设计的竞赛内容须对应相关的职业岗位或岗位群,应根据专业或行业标准、企业用人要求进行设计,竞赛方式应体现职业岗位对选手理论素养和操作技能的要求。

4.赛项建议使用的技术平台须可靠,通用性、兼容性良好,技术描述详尽。

5. 同一项目不得同时设置团体奖和个人奖,鼓励团体赛项。不得以单一技能设置赛项。团体赛每队一般不超过4人。

(三)赛项申报单位

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单位牵头申报。申报单位要控制申报数量,确保申报质量。

三、申报要求

(一)全国赛项申报需提交《竞赛项目方案申报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全省竞赛项目方案申报书可参照全国《竞赛项目方案申报书》的格式进行填写,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全国和全省《竞赛项目方案申报书》应于2015年8月25日前寄送至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对于全省赛项申报,凡申报国家和我省举办过的赛项,只报赛项目名称,可不报竞赛项目方案。

(三)通信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号河南机电学校综合楼315室。

联系电话:0371-65508875、65900476

邮 箱:hnjnds@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征集工作的

通知

  2015年8月5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赛项征集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5]101号

 

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关于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技能大赛)的有关要求,根据2016年技能大赛的整体安排,现就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方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赛项征集依据

赛项选题要适应经济与产业发展要求,特别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技艺需要;应优先考虑对接职业院校主体专业和鼓励发展的新专业。申报赛项应在国赛、省赛、行业技能竞赛中,成功举办两届及以上。鼓励设计或引进一批世界技能大赛中水平高、程序规范、适合国情的赛项。

二、赛项设计要求

1. 根据比赛的内容或核心技术技能确定赛项名称,不以工种名称直接命名赛项。

2. 赛项设计应体现中、高职专业或专业大类的核心技能、核心知识、职业规范、职业精神与创新意识,能够检验参赛选手的综合职业能力。

3. 赛项设计的竞赛内容须对应相关的职业岗位或岗位群,应根据专业或行业标准、企业用人要求进行设计,竞赛方式应体现职业岗位对选手理论素养和操作技能的要求。

4.赛项建议使用的技术平台须可靠,通用性、兼容性良好,技术描述详尽。赛项推荐的备选平台一般不少于两个。赛项一经确定,大赛组委会将启动企业合作计划择优确定赛项技术平台。

5.赛项申报单位不得由赛项支持企业主导赛项设计,应精选行业、企业和院校专家,组成赛项专家组和设计申报团队,科学设计赛项。

6. 同一项目不得同时设置团体奖和个人奖,鼓励团体赛项。不得以单一技能设置赛项。团体赛每队一般不超过4人。

三、赛项申报单位

赛项由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下属二级组织、其他与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建设相关的单位或全国性行业学会(协会)牵头申报。申报单位要控制申报数量,确保申报质量。

四、申报要求

1.赛项申报需提交《竞赛项目方案申报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竞赛项目方案申报书》应于2015年8月30日前寄送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两个邮箱须同时发送)。寄送时间以文本材料寄送邮戳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处理。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综管楼211室

联系人:张钱斌 010-58581135 15357880732

尹玉杰 010-66096809 18515299778

邮 箱:2015@chinaskills-jsw.org

jchzc@moe.edu.cn

 

附件: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方案申报书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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